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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张森

    一九九九年春天,我刚得法,孩子突然得了病。由于我刚得法,信师信法成度不够,犹豫给不给孩子用药,很闹心,便拿起书想从书中找答案,又得不到。苦恼间,我把书扔在炕上,说了一句“不修了”。七二零时,我给邪恶签了字,交了经文。九九年十月份的一天,姐姐上我家看我,丈夫告诉姐姐说我还看书,姐姐跟我发了一通火,转身走了。我也动了气,动了情,骂了丈夫几句,又把书摔在地上,做了给大法抹黑的事。我很后悔,现严正声明:以上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说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,跟师父回家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9年3月19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4/21/19934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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