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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宋爱英 我是九八年底得法,在迫害初期邪恶的高压迫害下,我给邪党签过名,因为怕心,我把大法书烧了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3月20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4/21/19934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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