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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洪山 二零零六年,父被邪党非法劳教二年,期满释放时被当地610接回,强迫我父写所谓“三书”,我父不配合,610让我替写,我由于正念不足,怕父再遭迫害,当时妥协。给610写了“保证”,并出了五千元空白欠条。通过学法,认识到错误。当时不该配合邪党。声明: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4月16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4/22/19941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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