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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陆利民 2005年,被非法判刑3.5年,在非法绑架期间,在监狱里的言行给大法造成负面影响,又写了“四书”。快出来时我又写了妥协的话。严正声明:我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4月16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4/22/19941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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