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育贞
我由于学法不深,情很重,心性不高,正念不足,在邪恶迫害时,不能正念正行,被迫写了所谓的“保证”,在此声明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4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4/23/19947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