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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明子

    我是九八年得法的。九九年七二零邪恶开始镇压法轮功,邪恶要求在他们写好的纸上签名。由于我当时学法不深,悟性差,纸上写的是什么都没看就签了名。二零零一年,管区派出所恶警再一次来迫害时,我告诉他们大法是好的,我坚修大法。他们把我说的做了笔录给我念,让我签字,我又签名了。二零零五年,我被不明大法真相的人告密,在看守所被关押十三天。期间,邪恶又让我在笔录上签字,我签了。当时误认为只要不写“不修炼”的保证,只签名是无所谓的。随着学法的深入,我明白了,邪恶让签名就签名,是对邪恶的命令、指使、要求的妥协,是承认了旧势力强加的迫害,是不符合正法要求的。严正声明:我在邪恶的指使下所做的一切彻底作废。学好法,走好师父给安排的路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9年4月18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4/24/19952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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