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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金顺玉 我于九四年得法。由于学法不深,九九年七二零时,在邪恶的打压下,我毁了大法书,交了大法书,写过“保证书”。严正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今后要认真学法,做好三件事,以实际行动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4月1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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