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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金华 2002年,我被非法判刑8年,受尽酷刑折磨。由于执著心没放,正念不足,我被迫写了“三书”。严正声明:在监狱所写、所说的一切不利于大法的话统统作废。用大法严格要求自己,做好三件事,做一名合格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4月1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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