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傅玉仙
经反复思考后认识到自己在被抓到派出所在警察的诱导下所写的“文字保证”不符合法轮大法的要求,全部作废。特此声明。今后以法为师,走正走好助师正法之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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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4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4/24/1995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