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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应秀芬 1999年7.20以后,本人曾迫于厂里的压力,写了“不再炼功”的“保证”,并在派出所的笔录上签字;家人也在压力下,代我写了“不再炼功”的“证明”,现在严正声明: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以及所写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今后我将加倍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认真按师父所要求的去做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4月16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4/25/19960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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