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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广繁 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三日,由于讲真相,被恶党派出所与国保大队所抓。在被非法关押期间,配合了邪恶要求,按手印、照像、验血,放回时在“出门证”上签名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声明作废。以后一定认真学好法轮大法,努力做好三件事,坚修法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3月3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4/25/19960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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