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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平、刘元晓 九九年,去北京证实大法时,被恶警带到拘留所。在邪恶的压力下,违心写了“不炼了”的东西,以及所有写的对法不敬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以后要加倍弥补,精進做好三件事,请师父放心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4月19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4/25/19960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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