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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汪彩霞 在二零零一年八月和二零零七年十二月,我被绑架到邪恶的看守所、洗脑班时,家人给邪恶之徒写了东西;我在邪恶的“取保候审”单上签了名,在派出所签了“一月不出家门的保证”。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统统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定正念,坚信师父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4月20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4/27/19978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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