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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振相 今年正月十一,被派出所恶人非法劫持,在被非法关押36天期间,所说、所写的“保证书”等,一律作废。继续坚修大法,紧随师父不动摇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3月3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4/27/19978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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