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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士光 在奥运期间,单位找到我,叫我填写“不外出”的保证。当时我看了没有写法轮功的字,我就写了“保证”。过了几天,他们又来要身份证,并说了一些不交就怎么样的话。当时由于怕心,我就把身份证给了他们。这是由于自己平时没有真正的把法学進去,怕心重造成的。严正声明:以上顺从邪恶的行为作废。今后我一定信师信法,走好最后的路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3月17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4/28/19983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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