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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笑春 我曾经在九九年“七二零”后,向本地乡政府交过《学员修炼故事》和两本大法书,以及在主意识不清的情况下,向邪恶作过“不上访、不集会”的“保证”。现在严正声明: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认真学法,努力按照师父要求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4月9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4/28/19983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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