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谢均琼 我于 2009年4月2日被派出所非法关押在看守所。迫害中恶警强行拉我盖了手指印,并自己说过一次“自己是嫌疑人入所”。回家后,通过学法和同修交流认识到自己还是配合了邪恶。为此严正声明:自邪恶迫害以来,自己配合邪恶的所有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一定要好好学法,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4月21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4/29/199899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