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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刘俊杰

    我是九四年有幸得法的,由于学法不深,正念不足,在邪恶灭绝人性的残酷迫害下,在怕心的驱使下,做了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。我一直很痛心,悔恨自己。在同修的启发下,我要把这多年积压在心里的那些肮脏事拿出来曝光,解体它。九九年下半年间,单位邪党组织叫我表态,并以此决定是否开除。其实摆在我面前的就是要大法还是要工作的问题,作为大法弟子应该站出来维护法、证实法,可我为了利、为了私,违心的抄写了一份表态材料,内容有“不炼了”,还有“揭批”大法的内容。这是对大法犯罪,是对师父的背叛。2000年底,我在看守所被非法迫害期间,由于没有正念,在被非法提审时,又配合了邪恶,回答了它们提的问题,也签了字,照了像,划了手押,承认了邪恶的迫害。由于怕被送劳教迫害,我又违心写了“不炼”的保证。2003年间,单位恶党领导叫我在“三书”上签字,并把我的亲属找来胁迫我签字。当时僵持了很长时间,最后我心动了,又不想签,还不想被迫害,于是狡猾地对亲人说:“你们谁代我签不就行了”。就这样,我弟弟代我签了。我当时心里还想反正不是我签的。现在想起此事,我感到很惭愧,我这不是把亲人往火炕里推吗?通过学法使我认识到,上面做的那些肮脏的事,是对大法的犯罪,是对师尊的背叛,是我的耻辱。我真的很痛心,辜负了师父的苦度。严正声明:以前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有决心今后一定做好,归正自己,多学法,精進实修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,圆满随师还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9年4月25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5/2/20005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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