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春芳
去年10月17日,我从看守所出来几天后,又补交一份“不上京,不串联,不远离市”的“保证”,声明作废。今后坚修大法心不动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4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5/2/20005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