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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欣

    我是九六年得法的。99年7.20迫害开始时,没有以法为师,抱着侥幸心理及执著圆满、求解脱的私心和同修先后去了省政府及北京想证实大法。却因为有怕心在北京也没敢走出来证实大法。回来后又因为正念不足在厂子保卫科的恐吓、威胁后,在各种执著心、情的干扰下,别人打底稿我抄写,写了一份污蔑师父、污蔑大法的“保证书”,做了对不起师父、违背良心的错事。而且供出了我们那片炼功点的站长。我也断绝了与一外地同修的联系。同时,家人因害怕恶警非法抄家,在我并制止的情况下,他们把大法书、经文、小法轮章扔到江里去了。在单位和警察问话时我又说了不敬师、不敬法和“不炼”的话。后来在参加市政府门前证实大法活动时被非法抓到派出所,在恶警的恐吓、威胁下,由于怕人心就又一次配合了邪恶的要求写了一份“保证书”,并说了不敬师、不敬法、“不炼”等,供出通知我的同修。我也向家人说过“不炼”等话,家人也先后向单位、派出所替我写了多份“担保、保证书”。严正声明:以上的一切不敬师、不敬法的言行以及家人替我所说、所做、所写的“保证”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正念正行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9年4月27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5/3/20011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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