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彭素芬 我是九九年七月七日得法的,在师父的呵护下,整个身心都得到了升华。二零零九年四月八日,五个恶警闯進了我的家,在家人面前,迫我抄写“保证书”,我违心的抄写了“保证书”,做了愧对师父、愧对大法的错事。声明:我所抄写的“保证书”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紧跟师父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4月18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