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郭俊良、刘旺水
对以前所写的“保证书”、签的字,还有所说、所做的对大法、对师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弥补过错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4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5/3/20011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