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阮庆焕
7.20之后,去北京证实法。回来后,从单位到街道都来家干扰,叫写“保证书”,孩子代写、代签了“保证书”。因怕心,交了大法书、条幅等。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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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3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5/4/20021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