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龙蕴德
我在一九九六年得法的。九九年7.20中共打压法轮功以后,产生了怕心,曾经做过对大法不利的事,毁过《明慧周刊》和新经文。严正声明:过去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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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4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5/4/20021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