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志华
99年7.20之后,在单位、街道写过“不炼法轮功了”的东西,以及所说、所写的一切对大法、对师父不敬的言论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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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4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5/4/20021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