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余艾珍、佘伩芳、孙冬华
在讲真相救人進程中,被恶人举报并非法绑架到派岀所后,我们顺应了邪恶,在笔录上签了字、按了手即,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4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5/4/20021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