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许爱琴
在拘留所所说的“不让讲真相就不讲真相”的话声明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4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5/4/20021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