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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于登奎 2006年,我因学法不深,在怕心下,让我弟弟把大法书烧了。2008年,当地邪警在我家中非法抄走手抄经文,把东西拿到单位。第二天,单位领导和单位邪警找我谈话,让我“保证不去北京,不能在家中在搜出大法的书和资料”,我当时答应了。做了不该做的事,非常对不起师父。现在严正声明:以上所说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4月3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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