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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淑兰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邪党迫害法轮功后,由于学法不深,在怕心下对家人说“我不炼了”,往厂公安处交出七本大法书及师父法像。搬進新区后,当地公安查我是否炼法轮功,家人说“早就不炼了”,我默认了。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走师父安排的修炼路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5月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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