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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兰明芬 我因99年7月20日,到成都证实法,被当地警察非法抓捕,关進看守所,由于当时学法不深,写了“不炼功”的保证,后放弃了修炼,2005年又从新走回大法修炼中来。现声明:以前所有做的对不起大法的言行及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紧跟师父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5月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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