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董存香
因四月十日到洪山区法院发正念,被邪恶挡住,说了“不炼功”的话,现声明: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4月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5/7/20036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