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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春美

    九九年七二零,江贼一伙利用手中的权力,掀起残酷镇压法轮功的恶浪。我由于学法不深,悟性太差,用常人的狡猾心理认识这场对大法、对大法弟子的迫害,从而做了对师父、对大法犯罪的事。九九年八月份,主管部门办洗脑班,我是单位的重点人物,丈夫单位也追究我炼功之事。在双重压力下,在常人的为私为我观念的支配下,我企图蒙混过关保全自己,向邪恶低头。我因女儿生孩子而请假,家人代我写了“保证书”、“揭批书”等等。另外,在家人烧大法书时,我在怕心的控制下,还拿出几本自己认为不重要的大法书给家人烧毁,以求得邪恶的放行。这是我对师父犯下的天大罪,我这是拿师父的慈悲当儿戏,我对不起为众生操尽了心的慈悲伟大的师父和大法。我向大法、向师父认罪,并严正声明:我以前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决不走旧势力安排的路,学法修心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过错,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做个合格的正法时期大法弟子,圆满随师还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9年5月2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5/8/20041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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