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
   
网站导航

  • 实事报道
  • 真相资料
  • 修炼
  • 技术参考
  • 专题







  • 首页 > 实事报道 > 严正声明 > 名单

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吴云

    我于九四年十一月份退休后开始修炼法轮功。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大魔头发动镇压迫害法轮功,并通过中共邪党媒体《人民日报》刊登中共邪党十三号文件,要求中共邪党党员不准炼法轮功。我们单位邪党委组织学习十三号文件,我被迫写出“保证不炼法轮功”的材料。当年九月,政法委举办法轮功辅导员以上所谓“学习班”,我又一次写出“保证不炼法轮功”的材料。由于学法不深,悟性也差,我的魔难也是越来越大,虽然是走过来了,但教训是深刻的。我对不起大法、对不起师父。严正声明:我在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两次向邪党写的“保证不炼法轮功”的书面材料作废。今后我要更加努力做好师父交给的三件事,学好法,讲清真相,救度更多的众生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9年5月1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5/8/200413.html

    关于我们     联系我们
   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