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
   
网站导航

  • 实事报道
  • 真相资料
  • 修炼
  • 技术参考
  • 专题







  • 首页 > 实事报道 > 严正声明 > 名单

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黄秀春

    2008年5月,我在赶集时和同修相遇,到同修家不到10钟,恶警就翻墙進屋把我们抓到派出所。不到2小时,我儿子把我接回家,因为我丈夫和儿子都在派出所和公安局工作。到家后,我就给他们讲真相,他们不听,怕失去工作。在丈夫和儿子的逼迫下,我把大法书交了出来。我对不起老师、对不起大法,这是自己平时学法不深造成的。严正声明:以上对不起大法的行为作废。从新做起,认真学法实修,回到正法中来,做好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9年5月2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5/8/200413.html

    关于我们     联系我们
   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