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丁福华
九九年七二零,邪党迫害大法时,我因悟性低,在邪党签名册上签了自己的名,它上面写的是“不炼功”。我悟到这是我的一大污点,特此声明:我的签字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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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4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5/8/20041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