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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吴明华

    2002年,我因证实大法遭迫害,進了看守所。在那里,我没守住心性,说出了一位同修。在迈出看守所时,恶警要求我在一个材料上签名,我为了尽快脱离那个邪恶、肮脏的环境,连材料的内容都没看,就签了。现在想起这些,我感到惭愧、耻辱,更感到对不起大法、对不起长期苦度我的伟大的师尊。这是自己学法不深,人心太多,怕心太重,信师信法不够,没有正念造成的。严正声明:在高压下我所写、所签和丈夫代我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。我要精進实修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9年3月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5/9/20046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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