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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孙丽娜、宋日华 99年7.20以后,我们因進京证实法,曾三次被非法送進看守所、教养院。在邪恶的高压下,我们写过三次“保证书”、“悔过书”和“揭批”,还毁过师父像,回来后还叫同修烧了一本大法书。在同修的帮助下,我俩现在都知道犯了天法,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,有愧于师父对我们的慈悲苦度。严正声明:以前所做的对师父不敬的事,及写过的“保证书”、“悔过书”、“揭批”全部作废。痛改前非,紧随师父的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,请师父放心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4月2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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