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晓云
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时,丈夫替我向恶警写了“不炼功”的“保证书”,在此严正声明全部作废。我坚信大法,坚信师父,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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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4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5/9/20046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