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优存
2009年4月份,在拘留所中写的“今后不宣传法轮功”的“保证”,全部作废。以后努力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事,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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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4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5/9/20046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