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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国华

    我在洗脑班中所写的“遵守国家法律,法规。不参加法轮功的聚集,集会,不发法轮功传单”的保证书,现严正声明作废。再一次严正声明:以往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9年5月2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5/10/20054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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