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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朝蓉

    99年7.20的时候,我们当地派出所知道我修炼法轮功,就叫我把大法书和炼功带交出来,当时由于怕心,把大法书、炼功带交给本单位。并在派出所人员的威逼下,违心的签了“不炼功”的字,还表态“不炼了”。声明:以上所做的不符合大法、对师父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不走旧势力安排的路,紧跟师父,坚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9年4月1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5/11/20061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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