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芦全喜 我自96年修炼法轮功后,身心受益。可是99年7.20后,在邪恶的疯狂打压下,由于怕心,我交了大法书籍等。2000年,我被强制送進洗脑班,被逼写了“三书”。在邪党奥运期间,我被抄家,被抄走了师父法像和大法书籍。我很痛心,没有尽到大法弟子的责任,我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。我向师父请罪,并严正声明:以前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4月28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