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胡冬保
在“七二零”期间,单位派车追查到我家中,强迫我写的“不炼法轮功”的“保证书”,以及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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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4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5/12/20068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