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龚强
在这场迫害中,所写的“保证书”、“悔过书”、“揭批书”等东西、签名,以及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,从新修炼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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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5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5/12/20068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