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郑春金
二零零零年,在怕心的驱使下,毁了师父的法像和炼功图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从新走入大法,弥补给大法带来的一切损失,勇猛精進,随师把家还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5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5/12/20068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