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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贾芬焕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二日,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及街道派出所到我家非法抄家,非法抄走《明慧周刊》两本、《忆师恩》两本、mp3一个、光盘两盘。由于怕心,未能讲真相,在它们所做的笔录上签了名,给大法造成了损失。严正声明:我当时给邪恶所签的名作废。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4月28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5/13/20078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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