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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慧兰 我由于以前学法不精進,常人的观念多,一九九九年七月江××和中共邪党开始非法镇压法轮功时,顶不住压力,向原单位和辖区派出所写过“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”,其中有诽谤师父和大法的言论。为逃避邪恶的非法搜查和迫害,我曾和家人一起销毁过法轮大法的书籍和资料。我还多次劝儿子妥协未果。我对师父和大法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过,愧对师父的慈悲救度。现在郑重声明:以上的背叛师父和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。从新学法、炼功,做好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5月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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