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俊忠
我在邪党的高压下所做、所写、所说的一切背离师父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特此声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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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5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5/14/20085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