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董连凤 在监狱里恶党强迫别人代写的“四书”等,及在办“保外就医”期间,女儿在家找人写的“保证”、我在两处派出所按的手印、留的笔体全部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5月10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5/18/201116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