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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廷艳

    99年7.20邪恶迫害法轮功以后,由于当时学法不深,我相信了邪恶的造谣宣传,放弃了大法修炼。期间,在几个邪悟者的劝说下,我一时糊涂,将一本《转法轮》烧掉了,犯下了滔天大罪。后来在大法弟子的帮助下,我认识到自己错误的严重性,一直处于自责之中不能自拔。严正声明:过去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事全部作废。我要重新回到大法中来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不错过这万古机缘,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认真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9年5月1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5/19/20117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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